合肥百货: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6-01-04】
已被浏览:【3651】次
合肥百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2月23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接受非流通股股东
的委托,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的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非流通股股
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在原改革方案中,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公司流通股
股东所做的对价安排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8股的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
股东共计送出19,133,936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需向流通股股东送出1.5826股股份。"
经与公司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现将上述对价安排修改为:"流通股股东
每持有10股将获得3.2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21,867,355股份,非流通
股股东每10股需向流通股股东送出1.8087股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
诺:其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
的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此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设定最低减持价格为每股5.33元(为公司
2005年第三季度末每股净资产的150%)。"期间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使股份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相应除权调整。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
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